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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
2023-01-20 17:12:27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阅读数:
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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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甘孜州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概况

一、职能介绍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甘孜州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甘孜州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甘孜州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甘孜州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政策,分析研判行政执法工作形势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大问题,对全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全局性部署。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调查研究,拟订全州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计划、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统筹、指导、督查、考核各县(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队伍建设,指导乡镇基层行政执法工作。

统筹协调、组织调度、督查考核州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州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统筹协调、组织调度跨行业、跨区域重大行政执法工作。

参与全州城乡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州本级综合行政执法年度经费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

根据州政府批准的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目录,负责行使各行业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及其他行政权力。

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事任免建议方案。

组织开展全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培训和交流合作。

受理行政执法领域信访、举报、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等工作。

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有关职责分工。

行业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业务主管部门“双重管理”。州综合执法局负责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考核评价和目标绩效管理,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查考核全州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跨行业、跨区域等重大专项执法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行业执法队伍编制、人员、经费管理,组织开展系统内行政执法业务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继续跟踪授权事宜。继续加强与州委编办、州司法局衔接,配合州委编办开展行权划转事项相关后续工作,争取执法主体资格早日获得授权

指导推进乡镇改革。在九龙、雅江两县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积极指导并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建立乡镇综合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完善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制度,构建高效联动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持续开展执法行动。全面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组织调度、督导指导、监督考核力度,统筹全州各行业执法力量,指导组织开展跨领域跨部门“主题+例会”综合执法行动,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指导和规范综合行政执法程序,持续深化和巩固综合行政执法整治行动成果,不断激发综合执法整体效应。

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持续开展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专题培训、实战历练、实地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组织开展全州综合行政执法干部培训2期,大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执法文明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强化党组织建设,更好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延伸党建工作触角,继续推进“主题+例会+临时党小组”党建模式,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定责、梯队配合、合理分组、交替轮值,助推党建、业务工作双提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七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治理“四风”问题。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甘孜州综合行政执法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甘孜州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甘孜州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甘孜州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甘孜州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935.4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同口径增加171.26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基础绩效奖进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35.4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0万元,占 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5.41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3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2.86万元,占86.90%,项目支出122.55万元,占13.1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5.4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1.26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基础绩效奖进入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5.4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4.24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88.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23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5.4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1.26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基础绩效奖进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4.24万元,占80.6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88.60万元,占9.47%;卫生健康支出23.33万元,占2.49%;住房保障支出69.23万元,占7.4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31.69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开展项目事务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12.55万元,主要开展项目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88.6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残保金、失业、工伤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3.3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69.2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2.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9.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1.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40万元。

(一)2023年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预算减少0.09万元,减少原因是预算人员减少:2022年退休2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22年预算减少11.99万元,减少原因是:专项预算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0万元,用于车辆维修费,燃油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3万元,比2022年预算同口径减少3.84万元,减少3.29%。主要原因是预算人员减少:2022年退休2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 2辆,其中:越野车2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支出。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甘孜州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122.55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122.55万元。


第4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结和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年度或者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至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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