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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雅江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2023-01-20 17:22:54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阅读数:
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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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雅江生态环境局

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甘孜州雅江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职能介绍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甘孜州雅江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甘孜州雅江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组织编制县域生态环境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4)负责县域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5)协调地方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6)负责落实县域污染物减排工作。承担排污许可证的相关工作。

(7)负责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县域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

(8)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落实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9)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1)编制和监督实施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12)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开展各类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13)负责县域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强化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14)落实县域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环境统计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工作。负责县域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县域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等。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坚持方向不变,强化环保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工作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任务清单”“职责清单”管理,全面压实乡(镇)、县级行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夯实生态环保齐抓共管基础。

2.坚持守住底线,保持环境质量良好。严管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行业,巩固大气环境质量,确保优良天数率达100%;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和涉水企业环境监管,强化综合治理,确保考核断面水质达标,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强化固体废物特别是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处置的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3.保持力度不减,推进环境问题整治协调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个性、共性问题整改销号,对以往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严防反弹现象发生,做到彻底整改、全面整改。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扎实推动辖区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序有效整改。

4.做好环评服务,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坚持服务至上,积极对接发改、乡村振兴等部门,加强项目环评办理的调度、指导,依法开展环评审批;对重大项目,靠前服务,持续跟踪服务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事宜,全力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

5.提升监管效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鼓励环境守法,严惩环境违法。坚持依法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营造生态环境守法氛围,积极指导企业做好环境管理,推动其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6.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在排查、溯源基础上,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整合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原则,严格落实“一口一策”整治要求,加强统一调度、组织协调,并分类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

7.推进污水治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按照“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的目标,做好环保项目的策划、包装和专项资金、配套资金争取,推进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落地实施,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二部分 甘孜州雅江生态环境局

2023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甘孜州雅江生态环境局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甘孜州甘孜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甘孜州甘孜生态环境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09.07万元,扣除上年年结转预算因素后,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同口径增加57.0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调入3名人员。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09.0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78万元,占1.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2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0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29万元,占73%;项目支出83.78万元,占2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9.0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7.0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预算因素后,主要原因是新进、调入3名人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0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9万元、住房支出22.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8.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9.0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7.0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调入3名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6万元,占9.3%;卫生健康支出8.59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22.88万元,占7.4%;节能环保支出248.95万元,占8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48.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与监察、生态环境监测、党建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等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维费、公务接待费、体检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8.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2023年养老保险、残保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8.59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与医疗补助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2.88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9.0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84.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费用、离休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16.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股票你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3万元,主要包括体检费退休特殊生活补助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资本性支出3.78万元,主要包括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9.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万元。

(1)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我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增加

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3名,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接待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22年预算下降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3辆。

减少原因为2022年购置一台车2023年暂无购置车辆计划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甘孜州雅江生态环境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万元,比2022年预算同口径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23年,我局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支出。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我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80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8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七、节能环保支出:是指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质监测、环保督察、环境监测监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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