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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预算公开
2023-01-18 10:37:32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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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县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龙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职能介绍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龙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新龙县人民法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龙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新龙县人民法院职能简介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做好审判管理工作。妥善审理经济转型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我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完成涉法涉诉类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改革涉诉信访工作,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保护被侵权人合法利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3、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受理、审理法律规定的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的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组织和带领全员干警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4、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审判活动和其他方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5、抓好机关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对干警队伍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纪律检查、行政监督、业务培训,保证严肃执法,公正办案。

2、 机构设置情况

新龙县人民法院下设5个内设机构:1.综合办公室;2.政治部(督察室);3.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4.综合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5.执行局。
















第二部分 新龙县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请附附件3表格扫描件)







第三部分 新龙县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龙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新龙县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092.9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同口径减少11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压缩10%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预算收入总数1092.9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235.03万元,占21.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7.88万元,占78.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9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88万元,占75.75%,项目支出265.03万元,占24.2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2.9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1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缩减10%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7.8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5.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2万元、住房支出78.4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86.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2.9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1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缩减1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886.38万元,占81.1%,具体为:行政运行支出 621.35万元70.1%,一般行政管理实务支出265.03万元,占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8万元,具体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3万元,占92.69%;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支出1.26万元,占1.26%;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6.02万元,占6.05%卫生健康支出28.52万元,具体为:行政单位医疗24.15万元,占84.68%;公务员医疗补助4.37万元,占15.32%;住房保障支出78.43万元,具体为:住房公积金78.43万元。

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21.35万元,主要用于法院的基本支出 。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65.03万元,主要用于法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92.3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1.26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用于离退休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6.0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24.1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4.3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78.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7.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33.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6.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

(一)2022年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2) 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下降

预算下降原因: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缩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22年预算增加

预算增加原因: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小型客车3辆、警车(囚车)1辆,其他车辆2辆。

2023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21.35万元,比2022年预算同口径减少49.66万元,减低7.4%。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缩减1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 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部门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支出。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新龙县人民法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265.0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265.03万元。




















第4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结和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年度或者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至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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