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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2023-01-20 11:06:12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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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

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职能介绍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甘孜州人民检察院职能简介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州各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甘孜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领导全州各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部署全州检察工作任务。

3.对判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4.对全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州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5.领导全州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6.领导全州县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省人民检察院向省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同级人民法律提起抗诉。

8.对全州县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的决定。

9.受理单位和个人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领导全州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10.规划和指导全州检察机关的技术、通讯专网建设、信息网络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查复核工作。

11.负责对全州检察工作中具体运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州检察机关政策法律理论研究工作,推动检察改革。

12.负责全州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州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管理全州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13.提请甘孜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甘孜州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甘孜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建议甘孜州人大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

14.组织指导全州检察机关干部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机关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15.规划和指导全州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6.管理本机关的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工勤人员。

17.开展司法协助和跨州区域的案件协查工作。

18.负责其他应当由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坚持服务大局,深化能动履职强作为。全面推进平安甘孜建设。始终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扎实开展缉枪治爆、命案治理、血亲仇杀等专项整治工作和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20人、提起公诉1186人。依托“行刑衔接”工作机制,针对基层治理乱象和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33份,推动行业专项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相结合。服务甘孜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甘孜州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13条具体工作措施,为民营企业提供“菜单式”检察服务,加大民营企业刑事“挂案”和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专项清理力度。深度参与甘孜涉藏地区依法治理。对重大涉稳敏感案(事)件提前预警,开展风险评估。积极开展“治重化积”专项清理,对长期上访、久访不止等开展多轮摸排,受理群众信访264件,检察长接访172人次,对264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性答复。办理最高检、省检察院、州委政法委转办信访案件4件,在检察环节调处化解矛盾纠纷265件,全州检察机关连续多年实现涉检案件“零上访”。高质量完成“八五”普法检察环节工作任务,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101场(次),覆盖群众86500余人(次)。

2.坚持主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展作为。做优刑事检察。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覆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05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92人。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38件628人,不批准逮捕101件23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00件1728人,不起诉317件410人,实现羁押必要性审查常态化。纵深推进“派驻+巡回”检察工作机制,联合州司法局对18个县(市)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4件,撤案2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2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纠正执行机关“减假暂”案件提请不当56件,纠正监管场所违法问题和监外执行与社区矫正违法问题67件。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66件,发出检察建议117件,采纳率100%,民事行政案件办理质效明显提升。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深耕法定领域,聚焦民生领域,重点围绕服务保障打造“两区三地”,推进长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水电站生态流量保护,高质量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7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公告473件。

3.坚持人民至上,将为人民司法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一体推动检察服务民生。以“检察官融网进格”等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活动,全州检察机关360余名干警与1800余户农牧民群众、寺庙僧尼结成联谊对子,用心用情系好民族团结“同心结”。解决群众实际困难126 件,送去价值54.8万元的慰问物资,开展法治宣讲200余场次,受教育农牧民群众及僧尼5万余人次。探索涉藏地区司法救助模式。与乡村振兴局、妇联等相关单位联合出台《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4件156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1.1万元,最大限度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第二部分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预算收入总数2490.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281.78万元,占11.3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9.20万元,占88.6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49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1.70万元,占82.77%,项目支出429.28万元,占17.2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490.9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47.7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前期项目完工,结转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9.2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7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998.65万元,社会保障支出244.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09.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预算增加465.9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716.87万元,占77.72%;社会保障支出244.86万元,占11.08%;卫生健康支出64.51万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182.95万元占8.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3年预算数为2209.2万元,主要用于 

1、2040401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1569.37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3年预算数为147.50 万元,主要用于特定法律监督任务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23年预算数为21.2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休费。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23年预算数为194.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养老金支出。

5、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23年预算数为25.5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体检及公用支出。

6、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0.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残疾人事业支出。

7、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2023年预算数为3.14万元,主要用于失业金和工伤缴费支出。

8、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48.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9、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023年预算数为15.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2210201 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182.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6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2.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89.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63.2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4.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2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增加0.12万元,主要上级院和主管部门到我院检查督导工作次数增加;主要用于上级院、兄弟院和主管部门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安排了63.26万元,相比2022减少19.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料费、保险费、过桥路费等,预算减少主要严格控制开支。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手续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9.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19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3辆、警车12辆、小型客车1、商务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我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147.5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4.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5、基本建设支出:是指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批准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从财政专户中核拨用于部门和单位基本建设的支出。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向中央的上解收入。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职业年金: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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