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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县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预算
2023-01-20 19:27:02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阅读数:
1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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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县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介绍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四川省甘孜县人民法院是甘孜县国家审判机关,指导和监督县法院的审判工作,对甘孜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判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决定权、执行应当由本院执行的案件,提出司法建议;

5.对县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主管部门管理本院内设机构设置、编制工作;

6.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7.通过审判案件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

(二)2023年重点工作

持续依法严厉打击故意伤害、“两抢一盗”、涉黑涉恶、非法持有枪支等暴力犯罪和易发多发性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格贯彻罪刑法定、认罪认罚从宽、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基本原则,准确把握证据裁判标准,切实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和辩护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优化调解工作机制,成立“正义雪莲”女子审判团队,把化解矛盾、调解纠纷作为审判民商事案件的重点,结合诉调对接工作,调解结案率较大幅度提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甘孜县人民法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为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请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甘孜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301.4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预算收入总数1301.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8.73万元,占11.4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2.68万元,占88.5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30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68万元,占85.49%,项目支出188.73万元,占14.5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01.4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3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上年结转纳入年初预算及日常公用经费标准变化导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2.6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7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004.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2.6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3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上年结转纳入年初预算及日常公用经费标准变化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815.75万元,占7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39万元,占1%;

其他法院支出26.51万元,占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4万元,占11%;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8.33万元,占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万元,占0%;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2.84万元,占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65万元,占1%;

住房公积金支出120.99万元,占10%;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2.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3.0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社保等支出;公用经费169.68万元,主要包括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拟安排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下降。

   下降是由于法检上划,公务接待预算算法改变导致,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22年预算增加。

    增加是由于法检上划,公务接待预算算法改变导致,主要用于对单位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的维护。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5辆,大客车2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4万元,用于对单位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的维护。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12.68万元,比2022年预算同口径增加147.5万元。主要原因是法院上划,预算方法变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188.7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88.7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者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至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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