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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2023-01-18 10:40:20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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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职能介绍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职能简介

甘孜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州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订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州(回州)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州内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和州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担甘孜州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孜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甘孜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7.有关职责分工。与州教育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州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州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持续稳就业保就业,努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全面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实现各类新增就业7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抓好转移就业,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以上。全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类培训全年不少于0.5万人次。强化兜底保障,有序开发公益岗位2.4万个以上,确保就业能力弱、家庭特别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全面加强“9.5”泸定地震灾区群众就业创业服务保障工作,通过公岗开发、转移就业、支持创业等举措,实现有就业意愿的灾区群众全部就业,加强群众实用技能培训,提升自身造血能力。积极落实稳岗固岗措施,加强技能实训基地和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引进优质培训资源,不断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质量。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及州委州政府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二十二条措施,深入开展农牧区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继续以“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为载体,举办各类招聘会、送岗位下乡等活动,为州内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信息,不断提升服务质效。

2.稳步推进社保制度改革,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法定人群全覆盖为目标,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参保,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动态巩固社保扶贫成果,继续落实好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待遇发放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组织大数据筛查,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推进社保经办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专业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经办服务质量。

3.抓好人才人事工作,激发人才创新发展活力。深化人才体制机制建设,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强化人才引进、培养、评价、考核、使用,同时引入竞争机制,提升各类人才发展质量。围绕我州重点发展领域,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产业聚集、向基层流动。引导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持续实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不断完善和健全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

4.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巩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果。

不断完善分配制度,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强化治理、防控风险、优化分配,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劳企共同体保障机制建设,开展“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和谐劳动关系“百千万”计划、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和企业薪酬指引计划,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劳动纠纷协商自主、权利义务协商自治、和谐关系协调自为。巩固根治欠薪成果,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对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核心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用工市场秩序。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县(市) 实体化调解中心建设, 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调解组织,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为甘孜州社会保险局、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其他事业单位4个,为考试中心、信息中心、农民工服务保障中心、劳动争议仲裁院。主要包括:

序号预算单位名称
1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甘孜州社会保险局
3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













第二部分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指出、住房保障支出。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586.52 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同口径增加796.6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财政供养人员126人较2022年123 人增加3人;2023年收支预算包含绩效奖金,而2022年没有该项收入支出预算,从而导致基本支出收入支出预算增加746.68万元;二是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项目收入支出预算增加5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预算收入总数3643.1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56.65万元,占1.5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86.52万元,占98.4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64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6.93万元,占78.42%,项目支出786.24万元,占21.5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43.1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53.3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财政供养人员126人较2022年123 人增加3人;2023年收支预算包含绩效奖金,而2022年没有该项收入支出预算,从而导致基本支出收入支出预算增加746.68万元;二是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项目收入支出预算增加50万元;三是2023年上年结转项目资金56.65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86.5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6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8.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89万元、住房支出244.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43.1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53.3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财政供养人员126人较2022年123 人增加3人;2023年收支预算包含绩效奖金,而2022年没有该项收入支出预算,从而导致基本支出收入支出预算增加746.68万元;二是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项目收入支出预算增加50万元;三是2023年上年结转项目资金56.6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3.16万元,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8.02万元,占90.80%;卫生健康支出90.89万元,占2.50%;住房支出244.25万元,占6.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044.2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601.5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劳动保障监察专项经费、社保基金现场监督专项经费等、人事考试专项经费、信息化建设及网络使用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49.2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8.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2.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23.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9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9.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5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0.5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3.4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44.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56.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76.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0.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4.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6.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下降。

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了6.59万元,与2022年减少0.12万元,其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三公经费,导致预算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77.6万元,与2022年减少10.8万元,其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三公经费,导致预算下降。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9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支出。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6万元,用于开展社会保险制度、工资薪酬制度改革调研,干部人事制度、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查取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与检查,就业促进、职业培训、三支一扶工作、扶贫攻坚等专项业务工作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了预算。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料费、保险费、维护费、洗停过路费及其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0.43万元,比2022年预算同口径增加9.12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供养人员126人较2022年123 人增加3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共有车辆1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9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的支出。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7个,涉及预算729.59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27个,涉及预算729.5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结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年度或者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至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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