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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二
2023-03-02 15:06:09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38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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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范围包括哪些?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州本级各单位运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使用州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上级相关专项资金、对口援建资金和其他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进行已建项目运维或新建、续建、扩建或改建的项目,主要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政务网络平台、政务云平台、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数据中心及机房等)、信息资源库、共性支撑平台、重点业务信息系统、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包含系统运行运维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测试评估认证服务、纯硬件设备及套装软件购买等)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国家标准的项目。

如何申报入库?

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遵循全州“数字甘孜”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坚持“设计先行、有序实施”的原则,建立中长期信息化建设项目储备库。州大数据中心根据“数字甘孜”发展规划和实际工作需求组织相关单位研究提出储备项目更新建议,并报州“数字甘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调整项目储备库。各相关单位的项目应及时入库储备,每年9月上旬前向州大数据中心报送下一年度项目计划,未入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进入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

三、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单位、主要任务、项目建设依据和必要性、项目绩效目标,拟采用实施方式(自行建设或购买服务)及主要原因等。

(二)技术方案。包括应用系统实施方案、信息资源目录、政务云需求方案、等级保护或分级保护方案、密码应用方案等。

(三)资金来源。包括投资额度和运行维护经费、经费渠道(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央专项资金等)等。

(四)其他材料:州财政局出具项目资金审核意见;州委网信办、州公安局按照职能职责出具信息安全审核意见;州保密机要局出具项目安全可靠和密码应用合规性、正确性和有效性审核意见;州大数据中心出具技术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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