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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民生保”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2-08-29 02:59:00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1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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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防范化解农牧民返贫致贫风险,824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甘孜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民生保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川农领〔202110号)、《甘孜州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甘农领〔20219号)等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保险行业积极作用,结合我州实际,2020年以来推进防贫保工作基础上,创新启动民生保工作,经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最终形成本《方案》

二、《方案》目标任务

着力解决因重大自然灾害、火灾、意外事故、人身意外伤害等因素造成农牧民、城市特殊困难人口的房屋及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增加,导致返贫致贫及生活更加困难问题。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由五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涉及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范围和基本原则四个方面内容。

第二部分:保险内容。主要是保障事项的具体内容,分别是保险对象、保险期限、保险范围和投保方案。保险对象全州农牧民、城市特殊困难人口。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单约定起保之日零时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范围包括自然灾害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方案采取家庭财产+人身意外的方式保费为150元/户

第三部分:政策时限。2022年至2025年,实行一年一签。

第四部分:保费政策。民生保产品实行保费补贴机制,由州、县(市)财政和投保人按照比例承担即州财政承担16%,县(市)财政承担64%,投保人个人承担20%

第五部分:相关要求。该部分涉及七个方面,分别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承办保险机构、保费申请拨付、优化理赔程序、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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