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吃得安全、吃得健康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守护全州各族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积极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作、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促进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食安甘孜”建设,结合州情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建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5个,力争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4个,建成规范化食品安全监管基层所3个。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能力明显增强,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基本完成,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积极将“食安甘孜”打造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名片,全州食品安全质效明显提升,切实让各族群众吃得安全、买得放心、食得健康、评得满意。
到2030年,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达到川西地区先进水平,力争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申创率达50%,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食安甘孜”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金名片”。
到2035年,“食安甘孜”成色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达到全省先进行列,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申创率达80%。积极推进以牦牛肉、乳制品、野生食用菌等为代表的高原特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主要工作
《意见》聚焦建设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助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一总目标,打造“食安甘孜”标志性成果,立足甘孜州食品安全实际,确定9项重点任务。
(一)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包括优化党政同责体制机制、深化包保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机制、全面完善网格化责任机制4项工作任务。完善风险会商、定期调度、挂牌督办、责任约谈等机制,妥善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社区共治。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包括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强化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推动企业标准水平提升3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推动数字化平台建设应用。
(三)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包括日常监管、诚信监管、风险治理、应急处置4项强化工作任务,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系列活动,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结合甘孜州实际,制定牦牛肉、藏餐、寺院食堂、农牧区集体聚餐等食品安全领域的规范要求,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全链条追溯。包括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加强粮食收储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食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监管等5项工作任务。实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实施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 制度,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农牧区集体聚餐、寺院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连锁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及时针对性发布风险预警和消费提示。
(五)强化技术支撑。包括提升专业化监管能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提升智慧监管能力3项工作任务。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强化“食安甘孜”和“四川一体化工作平台”互联互通,积极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构建监管对接全覆盖、过程全记录、数据可共享、结果可追溯的智慧监管体系。
(六)强化民生保障。包括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促进国民营养健康、持续开展反食品浪费等3项工作任务。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营造安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七)强化重点领域食品质量提升。包括提升高原特色食品质量水平、强化旅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深化寺院食品安全监管、深化农牧区集体聚餐管理、持续强化边销茶产销联动监管4项工作任务。围绕油、菜、酒、肉、茶、菌、果、水等“九大特色产品”,全力打造“亚克甘孜”和“有机之州”,推动高原特色生态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在旅游市场、寺院、农牧区等重点场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守护广大农牧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八)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包括强化行政执法、强化联合执法、坚持处罚到人、强化行刑衔接4项工作任务。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查办力度,建立毗邻地区执法办案协作机制,积极开展联合督导检查、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
(九)强化社会共治。包括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深化责任保险制度3项工作任务。依法公开行政监管和处罚的标准、依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全民监督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责任险运行机制,拓展风险防控服务。
四、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领导、鼓励试点先行、强化数字化支撑、强化督查考核4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