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item.columnName}}
《甘孜州持续推进“民生保”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2024-07-01 11:00:48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45次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20228月我州印发《甘孜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民生保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州全面实施民生保工作,对于促进共同富裕、维护社会稳定、优化改善民生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了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甘孜州持续推进民生保”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制定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州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于20228月实施民生保工作,该项工作实施以来,全州共有295242户农户投保(投保覆盖面最高达72.49%,共缴付保费4428.63万元,其中,州县财政投入保险补贴3542.9万元,切实筑牢了城乡居民因灾、因病、因意外伤害规模性返贫致贫防火墙,对提高城乡居民抵御风险、应对灾害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使这一民生工程惠及更多城乡居民,更好兜底线、防返贫、促共富,在原《实施方案》基础上,对参保范围、保险事项、理赔程序、保赔实效等方面内容进行优化完善,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实施范围、保险对象、保费政策、实施期限、保险范围、保险责任、保障措施9个方面内容。《方案》在原《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一是扩大了参保范围。覆盖人群众由原来的全州农牧民、城市特殊困难人口扩大到具有甘孜州户籍的城乡居民,并鼓励不具有甘孜州户籍但来州务工、经商、办企业等人员参保。二是提高了缴费标准和赔付额度。民生保参保资金由原来的150元提高到了165元,赔付额度得到了提高,主要是因地震造成的房屋主体结构损失,保额由原来2000/户提高到城镇人口10000/户、农村人口5000/户。三是降低了个人缴费比例。缴付比例由原来的个人缴付20%、州县(市)财政补贴80%,调整为分级分类缴付补贴机制。其中,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缴付10%州县(市)财政补贴90%其他农村居民家庭缴付20%州县(市)财政补贴80%其他城镇居民家庭缴付40%州县(市)财政补贴60%。需要说明的是,财政补贴部分按州、县分级原则,州级承担20%,县级承担80%外来务工、经商、办企业等方面人员购买民生保的,保费由个人缴付,州县财政不予补贴。按这个补贴标准估算,提标后,州级每年需匹配资金711.89万元,增64.72万元,县级每年需匹配资金2847.5万元,增258.87万元(平均每县增14万元左右),州县均能承受。四是细化了相关部门职能职责。拟定了《甘孜州持续推进民生保部门责任清单》,建立了由民政部门牵头抓总,公安、财政、农牧农村、金融监管、保险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单位各司其职的工作推进机制。五是优化简化流程。将报案网点延伸至乡镇、社区和街道办,明确要求在查勘相关资料时一次性告知收集,证明材料视情处理,做到快速赔付。

三、抓好《方案》落实

此《方案》经州政府常务会通过后,于202471日起执行,州级相关部门、各县(市)、省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推动民生保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按照部门责任清单中的职能职责,对标对表开展好有关工作。财政、金融监管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加强对民生保资金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严禁以任何形式套取或冒领保险资金,切实保障保险对象合法权益,确保民生保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