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4日我局对排污许可证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36-2875108
地址:四川省康定市榆林路408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626000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生产经营地址 | 行业类别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限 | 备注 | |
1 | 泸定县顺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砂石加工项目 | 四川省泸定县得妥镇金光村 |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91513322MA65Q27G5Y001W | 2024-07-04至 | ||
乡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乡城县香巴拉镇渔洼仲村 | 环境卫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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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之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甘孜州白玉县建设镇 | 环境卫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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