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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8日已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07-08 10:27:48
来源:
甘孜州生态环境局
阅读数:
2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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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对九龙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色达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色达县洛若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新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作出了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78日—2024年7月20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甘孜州康定市榆林街道办榆林路408号

联系电话:0836—2838569

作出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九龙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甘环发〔2024〕127号

2024年7月8

2

关于《色达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书》的批复

甘环发〔2024〕128号

2024年7月8

3

关于《色达县洛若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甘环发〔2024〕129

2024年7月8

4

关于《新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甘环发〔2024〕130号

2024年7月8

附件:

关于《九龙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pdf

关于《色达县洛若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pdf

关于《色达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书》的批复.pdf

关于《新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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