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 ||||||||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
地方主管部门 | 甘孜放残联 | 资金使用单位 | 甘孜放残联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66.54 | 1,266.54 | 100% | |||||
其中: 中央财政资金 | 515.26 | 514.26 | 100% | |||||
省级资金 | 372.92 | 372.92 | 100% | |||||
地方资金 | 378.36 | 378.96 | 1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全面支持落实好残疾人就业、医疗康复、社会保障等扶持政策,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目标1:通过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年度工作,为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为肢体、视力、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努力提高受助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目标2: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年度工作,提高残疾人劳动技能,提高残疾人教育水平; 目标3:通过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项目,帮助残疾人就业。 目标4: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发放燃油补贴,弥补残疾人出行成本。 | 面支持落实好残疾人就业、医疗康复、社会保障等扶持政策,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目标1:通过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年度工作,为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为肢体、视力、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努力提高受助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目标2: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年度工作,提高残疾人劳动技能,提高残疾人教育水平; 目标3:通过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项目,帮助残疾人就业。 目标4: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发放燃油补贴,弥补残疾人出行成本。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其中:中央资金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人数 | ≥21984人 | 22380人 | 21984人 | |||||
辅助器具配发人数 | ≥1500人 | 4833人 | 1500人 | |||||
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人数 | ≥950人 | 2255人 | 950人 | |||||
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燃油 | ≥58辆 | 20辆 | 20辆 | 有些县未筛选到适合对象 | ||||
支持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 | ≥2000人 | 6002人 | 2000人 | |||||
质量指标 | 配发辅助器具合格率 | ≥99% | ≥99% | ≥99% | ||||
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掌握的生产技能数 | ≥1门 | 4 | 4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1年 | 2021年 | 2021年 | ||||
成本指标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年均补助标准 | 365元/人 | 365元/人 | 365元/人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出行便利程度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
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社会氛围 | 有所改善 | 有所改善 | 有所改善 |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出行便利程度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
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提高残疾人融入社会能力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
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 中长期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 中长期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满意 度指 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 标 | 残疾人或其家属对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满意度 | ≥80% | ≥85% | ≥85% | |||
接受燃油补贴残疾人满意度 | ≥80% | ≥85% | ≥85% | |||||
接受居家灵活就业残疾人或其家属满意度 | ≥70% | ≥75% | ≥75% | |||||
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满意度 | ≥70% | ≥80% | ≥8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6.分2个表分别填报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 |
附件2 | ||||||||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 | ||||||||
(2021 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
地方主管部门 | 甘孜放残联 | 资金使用单位 | 甘孜州残联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695.12 | 695.12 | 100% | |||||
其中: 中央财政资金 | 627.62 | 627.62 | 100% | |||||
省级资金 | 54.00 | 54.00 | 100% | |||||
地方资金 | 13.50 | 13.50 | 1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全面支持落实好残疾人就业、医疗康复、社会保障等扶持政策,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目标1:为0-6岁听力、肢体、智力、孤独症儿童提供人工耳蜗及助听器验配、肢体矫治手术、功能训练等残疾康复服务,显著改善残疾儿童功能状况,增强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目标2:为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减轻残疾人经济负担; 目标3: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改善残疾人居家环境; 目标4:继续推进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开展残疾人文化服务。继续扶持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训基地发展,开展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试点。 | 全面支持落实好残疾人就业、医疗康复、社会保障等扶持政策,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目标1:为0-6岁听力、肢体、智力、孤独症儿童提供人工耳蜗及助听器验配、肢体矫治手术、功能训练等残疾康复服务,显著改善残疾儿童功能状况,增强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目标2:为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减轻残疾人经济负担; 目标3: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改善残疾人居家环境; 目标4:继续推进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开展残疾人文化服务。继续扶持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训基地发展,开展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试点。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其中:中央资金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接受康复残疾儿童人数 | ≥38人 | 38人 | 38人 | |||
得到残疾评定补贴的残疾人人数 | ≥1250人 | 1250人 | 1250人 | |||||
开展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户数 | ≥1500户 | 1500户 | 1500户 | |||||
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户数 | ≥114户 | 143户 | 114户 | |||||
残疾儿童早期干预 | ≥2人 | 2人 | 2人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1年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有需求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90% | ≥80% | ≥75% | ||||
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社会氛围 | 有所改善 | 有所改善 | 有所改善 | |||||
残疾人享有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提高残疾人融入社会能力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
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 中长期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 中长期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满意 度指 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 标 | 残疾儿童或其家属对康复服务的满意度 | ≥80% | ≥80% | ≥80% | |||
残疾人及亲友对对享有文化服务的满意度 | ≥80% | ≥80% | ≥80% | |||||
残疾人家属残疾儿童早期干预的满意度 | ≥80% | ≥80% | ≥80% | |||||
接受评残补贴的残疾人满意度 | ≥80% | ≥90% | ≥80% | |||||
接受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家庭满意度 | ≥90% | ≥92%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6.分2个表分别填报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