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item.columnName}}
甘孜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报送甘孜州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 技术分析的报告
2024-02-20 10:17:25
来源:
甘孜州生态环境局
阅读数:
92次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等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3503号)文件要求,

现将我州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的技术分析报告,报告如下:

、概况

    (一)名录库建库情况

我州严格按照《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排放源统计技术规定》等技术文件的要求,对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重点调查单位名录库进行动态调整。

认真对照国、省下发的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重点排污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等名录,逐家进行比对核实,重点针对不纳入的对象提供了详实的支撑材料,并按时上报结果。

在此基础上,我州还协调取得了2023年全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清单、排污许可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等一系列行政管理名录并下发各县(市),要求各县(市)认真对照各类名录开展比对核实工作。

目前,我州已完成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工业源重点调查单位名录库的建库工作。

(二)数据填报情况

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质保量完成数据填报和提交,我州从20241月开始,对各县(市)的数据填报情况进行日调度并在微信工作群中进行公布,对进度滞后的地方进行督导,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县(市)的督促、指导责任。截止202422日,我州已完成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重点调查对象的数据填报工作并全部上报提交。

(三)数据填报与审核

1.名录库核定。2023年,我州生态环境统计企业名录库在2022年环境统计名录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筛选出工业源、集中式调查对象共106家,其中,工业企业49家,污水处理厂24家,生活垃圾处理场26家,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7家。

2.核算方法选用。优先采用监测数据法,其次采用产排污系数法,且严格按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选用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方法进行核算。

3.数据审核机制。采用逐级填报、逐级审核、集中会审的方式。由县(市)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企业数据进行初审,州局再对提交的填报数据进行复审,并于2024129-31日组织各县(市)进行集中会审,并邀请省厅环境统计专家现场指导、现场复核,有问题及时反馈,及时修改,做到立查立改。确保数据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排污情况。

4.污染源基础台账建立情况。以环境统计系统为基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及时归档汇总,全面推进环境统计工作。

(四)现场核查情况

联合环境监察综合执法支队,结合双随机检查,并邀请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对纳入环境统计系统的企业进行现场抽查核查,重点对所填报环境统计报表数据与其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一致,主要污染物指标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进行核查,规范企业的数据填报。

二、数据分析

(一)总体概述

2023年,工业源、集中式调查对象共106家,其中,工业企业49家,污水处理厂24家,生活垃圾处理场26家,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7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3年,全州工业废水排放量140.481243万吨。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7.814吨,氨氮排放量为0.865吨,总氮排放量为4.721吨,总磷排放量为0.367吨。

2023年,全州工业废气排放量439025.765万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9.302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10.317;颗粒物排放量为328.94;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2750.358千克;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量26.523千克,二氧化碳排放量1016.526吨。

2023年,全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91.294247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47.692997万吨,处置量为27.780752万吨,贮存量为1306.020398万吨。全州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001889万吨,利用处置量为0.001936万吨。

)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2023年,全州工业废气治理设施17套,工业废水治理设施共18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核实工业源集中式调查对象,尤其是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及细分来源、进出口浓度等重要数据,确保本年度数据真实、准确。

 

 

 

                甘孜州生态环境局

                 20242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