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责任分工到位。针对辖区内70条河段、6条湖泊和2个湿地所辖的23个乡镇进行责任分化,制定措施和目标任务清单分发各级河(湖)长,层层压实责任。
⑵巡查督查到位。以强化落实“河湖长制”为切入口,组织县级河长巡河53次,乡级河长巡河685次,村级河长巡河4020次。建立问题台账,向联络员单位及各级河(湖)长发送巡河提醒短信5条。
⑶整改落实到位。定期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69次,出动人力2600余人次,河渠清障27处,清理河道垃圾70余吨,完成反馈问题整改8处。
⑶宣传发动到位。2021年以来,全县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2次,设立河(湖)长制公示牌130个,发放保护河(湖)长宣传资料3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