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深耕“责任田”。制定林长制运行规则、监督制度、考核办法等七项配套制度,建立末端村级“一长两员”体系。截至目前,设立“县、乡、村”三级林长207名,国有林草单位林长4名,监督员140名,生态护林(草)员966名,开展各级林长巡林6799次。
⑵筑牢“防火墙”。按照“无冒烟起火、无人员伤亡”目标,对输变电线路、坟场墓地、煨桑点、景区景点、“五类人员”等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实现隐患动态销号。截至目前,明确巡护网格1040个,排查登记煨桑点298个、坟头13933个,办理涉林案件7起。
⑶严守“生态线”。因地制宜推行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开展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处置试点工作,完成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和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截至目前,全覆盖监测调查林区81.3万亩,设置自然保护区巡护路线600余条,完成森林病虫害防治2.61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100%以上,人护机巡覆盖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