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机制。紧紧围绕35项创建指标,全面接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省级生态县创建现场验收核查工作,成功进入2023年省级生态县推选名单公示。
(2)强监管。对重大建设项目、矿山水电、砂石领域、自然保护地、重要污染源等各行业生态环境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完成各类环保执法150余次。
(3)强补偿。积极支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发挥重点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作用,扎实做好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工作,有效管护国有林452.32万亩、退耕还林4.86万亩,完成88万亩禁牧、333万亩草畜平衡工作,兑现各类奖补资金270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