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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四加强”生态保护建设
2024-05-16 17:36:41
来源:
稻城县政府
阅读数:
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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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坚持保护、造林、治理相结合,推进森林生态建设,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三增长”。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封山育林5247公顷,新增退耕还林0. 02 万亩,加强国有林、集体林管护。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人工造林,推进重点旅游公路、重点城镇绿地和绿色廊道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林、果、药等特色林业。加强森林防火体系、病虫害防治体系、林业监控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保护森林安全。

加强草原生态建设。树立草畜平衡理念,坚持深入落实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加大基本草原保护力度。继续实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积极推进优质牧草种植基地、灌溉饲草料基地、种草养畜基地、围栏割草基地等建设,实施草地免耕补播等工程。大力实施草原鼠虫害治理、草原沙化、退化治理等工程,强化鼠荒地、退化草地、石砾草地治理,治理恢复草原植被100多万亩。加强草原防火工程、生物灾害预警监测站点建设。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大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加强亚丁、海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护力度,完善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实现保护区管理规范化。加快推进亚丁和海子山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依法禁止捕杀、采集濒危野生动植物,有效保护物种多样性。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加大水土流失治理投入力度,实施稻城河、赤土河、东义河流域和城镇周边水土保持工程,强化水土流失治理,修复和恢复流域生态环境。继续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防治和减少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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