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全州城乡居民到当地医保局或乡镇、社区可自主选择按甘孜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档或第二档缴费标准办理缴费。
个人缴费标准对照表
选择第一档缴费年度医疗待遇报销限额为10万元整,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报销限额为1000元;选择第二档缴费年度医疗待遇报销限额为15万元整,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报销限额为1300元,住院报销比例比第一档缴费高5%。学生儿童按第一档缴费享受第二档医疗待遇。对在州域内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起付线),由医保经办机构给予全额报销。
新参保的城乡居民记得带上户口簿或身份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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