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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3-01-20 10:46:29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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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概况

一、职能介绍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 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州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州与县(市)、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全州性财税立法规划建议,负责组织起草财税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州税政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州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州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州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州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州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州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州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州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州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州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州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1、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州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州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14、统筹、协调推进全州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工作。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

15、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州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州信用联社和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

16、统筹推进全州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州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购重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企业发行各种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工作(境外融资除外),推进多渠道直接融资。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17、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州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18、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州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19、负责全州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20、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21、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22、统筹对全州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州、县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州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州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2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全州财政系统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紧扣州委“坚持一条主线,打造两区三地,培育四大动能,实施五大战略”总体工作格局,坚定落实“四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职能,为建设团结富裕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贡献财政力量。

1、以更高站位,抓好收支预算执行。坚定不移贯彻“财”服务于“政”,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工作要求,继续加强部门间、上下级间的协调配合,做好分析预测和统筹调度,统筹抓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完善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重点税源管控机制,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努力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完善预算执行督促指导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县(市)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时效性。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支出重点,支撑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圆满完成。

2、以更强担当,集中财力办好大事。坚持“过紧日子”,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支持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新一轮交通大会战、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改革创新、数字甘孜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创新支持方式,统筹用好财政政策和资源,进一步拓宽政府投融资渠道,引导带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服务经济发展。

3、以更实举措,不断增强民生福祉。进一步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推进健康甘孜行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做好事关民生福祉等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财政保障工作,引导民生投入更加有力,民生政策更加精准,民生保障更加有效。

4、以更大力度,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贯彻落实《甘孜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省、州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工作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切实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持续深化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统筹做好各项财政改革工作。

5、以更细要求,提升财政管控效能。深入贯彻落实财政管理相关要求,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坚决逗硬结果应用。加强风险防控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金融风险,防范“三保”支出风险,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防范国库资金运行风险,确保做好重点支出资金保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行政事业单位财经纪律监督检查,主要针对虚增收入、虚列支出、公开不力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有效发挥财会监督利剑作用。聚焦乡村振兴、减税降费等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促行动。

6、以更严基调,不断加强财政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有效组织安排业务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干部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建立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持续加强财政干部队伍思想建设、能力提升和作风转变,锻造一支高素质、能干事、干成事的财政干部队伍

二、部门构成

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设1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及资产管理科、税政法规科、预算科、政府债务管理科、国库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与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科、农业农村科、金融科、会计科、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科、财务科、人事教育科、地方金融监管科、机关党委。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4个。












第二部分 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604.4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04.4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60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6.42万元,占82.80%,项目支出448万元,占17.2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08.80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04.4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4.40万元,具体为:基本支出2156.42万元;项目支出44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04.4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44.99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6.41万元,占79.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98万元,占10.87%;卫生健康支出68.65万元,占2.64%;住房保障支出176.35万元,占6.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486.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48万元 ,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41.9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4.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6.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开支。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项)2023年预算数为25.94万元,主要用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77万元,主要用于残保金开支。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38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开支。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5.4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开支。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9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开支。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7.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开支。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76.3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56.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4.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0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8.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5.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万元。

(一)2023年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 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5.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三)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主要用于维修及日常维护等;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为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2.23万元,比2022年预算同口径增加3.02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共有车辆10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8辆、小型客车1辆。部门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3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支出。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甘孜州财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预算750.2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302.2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44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者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至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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