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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雅砻江环境保护
写信时间 2024-06-21 公开时间 2024-07-01
请新龙县住建局、环保局领导阅示!
我于6月21日早上沿县城河堤跑步晨练时,7时许,看见有人往雅砻江投放垃圾,亲眼目睹的具体过程是:在新龙县城沿江西路京东电器、百新超市段门口附近河堤处,有人把成袋的垃圾直接往雅砻江里扔,尔后又从河堤步道旁的公共垃圾箱中取出成袋的垃圾投入江中,清晰看见垃圾漂浮在雅砻江中顺江而下,后面发现扔垃圾的人在打扫路边卫生!因事发突然来不及现场拍照,且粱茹温泉酒店门口河堤处正好有摄像头对准事发处,不难找出当时的画面。
这是典型的污染环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爱护环境是社会责任,生态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请管理约束这些不文明行为。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信件的处理结果 (为保护网民隐私,个人基本信息不作公开)

亲爱的网民,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我局在收到通知后,立即调取了视频监控,同时对环卫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了相应的处罚,同时我局也组织了相关人员对河道进行了清理。

经核查发现该路段环卫工人近期因生病(眼睛疼)到康定去看病,临时聘请了一位工作人员,此人为了方便将垃圾扔进了雅砻江。我局对环卫公司进行了2000元罚款,环卫公司对临聘人员进行了500元处罚,并将此人辞退。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我们将加强对环卫工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职业素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