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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情况报告
2024-03-06 09:16:07
来源:
甘孜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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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委按照州政府办《甘孜藏族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州法建办《关于印发〈甘孜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有形有感有效,高质量推进民族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为载体,全面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全力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1.积极营造民族团结氛围。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工作,推动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分层级、分批次,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教职人员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通过短信宣传的方式每周向州级领导、各县(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全州统战民宗系统干部共计1685人推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语,截止目前发送短信53920条。与州委组织部共同举办甘孜州2023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讨班,着力提升民族地区干部队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能力与水平。持续做好“咔哒时间”节目录制相关工作,在全州推广“道中华”微信公众号,为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实思想基础。全面做好第8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宣传,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组织全州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各县(市)共发放宣传资料16500余份,参与群众5万余人。向国家民委提供41件具有民族特色和代表性,体现“大一统”“大融合”“大团结”的珍贵文物资料、非遗作品在北京民族文化宫对外展出。  

2.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推荐色达、九龙、理塘、白玉、炉霍5个县,康定新川藏运业集团有限公司、雅江县呷拉镇教育集中办学区2个单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州税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四川民族学院、浙江省驻甘孜州工作队等22个单位为第八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同时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对已期满5年的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稻城县亚丁景区管理局、康定市炉城街道光明社区、康定市呷巴乡俄达门巴村、炉霍县宜木乡虾拉沱村、德格县人民法院向国家推荐复核申报,康定、泸定、德格、稻城4县向省级推荐复核申报。选取我州已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5县(市)、3个部门作为测评点,对新修订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开展试测工作,截至目前,提出修改建议3条,并向省民族宗教委、国家民委进行反馈。加强民族事业发展资金申报和使用监管力度,严格申报把关,争取2023年省级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75万元,用于州本级和泸定、雅江、道孚等部分县(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石榴籽家园和展陈体验馆等项目打造。

3.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一是做好总体谋划。指导各县(市)、各单位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指示精神、省十二届三次全会宣讲为契机,充分利用重要节庆、重要时段以“团结、感恩、奋进”为主题,持续开展常态联谊,印发《甘孜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2023年度工作要点》用于指导实践行动纵深推进。二是完善联谊机制。及时动态调整联谊家庭,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联谊,同时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联谊重点人员机制,完成2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调整联谊工作。以全州残疾人家庭为主,州级领导干部率先在联谊户基础上,再增加1户残疾人家庭,各县(市)县级领导干部参照州上州级领导联谊扶残助残机制执行,截至目前,43名州级领导新增联谊43户残疾人家庭,521名县级领导新增联谊521户残疾人家庭。三是解决实际问题。联谊干部积极开困难诉求收集解决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收集困难诉求24844件、解决24078件(次),政策解答1495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1件(次)。四是开展周年总结大会召开甘孜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推进会,以现场观摩+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覆盖全州18县(市)及相关州级部门,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干劲、部署工作,持续巩固深化拓展实践行动,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是开展系列活动联合州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同运动·一家亲”城市嘉年华活动、“同运动·一家亲”学生乒乓球夏令营活动,“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校园舞台剧展演活动、全民普通话朗诵大赛等,进一步增进交往、促进交流、推动交融。开展甘孜州“2023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团结知识竞答”活动和“科携幸福”科普知识竞赛,知识竞答共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112名,优秀组织奖12名。六是强化宣传载体。与新华社每日电讯达成合作,借助平台优势加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全面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新华社每日电讯开设“民族团结进家庭·共画甘孜同心圆”专题板块,专题刊载报道我州民族团结工作相关内容,累计浏览量已达1200万次。七是强化督导检查。“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工作纳入州委督查重要内容,抽调工作人员参与州委督查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个别访谈、座谈交流、延伸督查等方式,全覆盖开展“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4.抓实项目资金管理。2023年共争取两资项目资金1306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598万元,同时把好项目资金审批关、质量关、进度关、验收关、质量关,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突出重点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建设,补齐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代特色产业短板,强化民族地区同步现代化的村级集体经济弱项。今年9月,对7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拟申报项目进行了州级评审,并完成了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6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省级评审工作。

(二)依法治寺管僧,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1.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强化工作部署落实。今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始终将宗教工作放在全局高度一体谋划推进,全州整体呈现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组织全州学习贯彻新修订《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向广大僧尼开展思想教育、感恩教育和法治教育,引导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五个认同”牢固树立依法规范管理意识。

2.创新方式,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结合“八五”普法、“送法入寺”“五二三”学教等活动载体,全州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的法律法规宣讲活动一是州级开展示范宣讲。由州统战、民宗、佛协、工商联、藏研所等部门组建州级寺庙宣讲工作组10余个,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赴各县(市)开展州级示范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僧尼在思想上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德、在目标上同心同向、在行动上同心同行。二是县级开展全覆盖宣讲。各县(市)由统战、民宗、司法、消防、佛协等部门抽派“藏汉”双语干部组建县级宣讲工作组,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宗教法规规章,开展了全覆盖宣讲工作,引导广大僧尼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遵法,自觉做爱国爱教、持戒守法的好公民。三是寺管会(局、所)开展常态宣讲。各寺管会(局、所)干部与各乡(镇)组建乡(镇)宣讲工作组,结合当前工作,围绕森林草原防灭火包虫病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以及惠寺惠僧政策等内容,开展常态宣讲工作,促使僧尼增强预防意识,落实防控措施,引导规范自身行为,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州开展培训100余场次,入寺宣讲1000余场次,覆盖僧尼8万余人次,设置法治宣传栏554个、法律图书室(角)500余个,培养寺庙“法律明白人”(寺庙普法员)978人,发送宣传资料10万余册(份),悬挂横幅、标语1000余条,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宗教法规政策3000余次。

3.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加强依法规范管理。依法强宗教教职人员、场所、活动等常态管理结合《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的颁布实施,修改了《甘孜藏族自治州宗教建筑物管理办法》《甘孜藏族自治州宗教活动管理办法》《甘孜藏族自治州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甘孜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4个配套办法;启动了宗教建筑物建设审批跟踪督查工作,对已审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发现并及时整改问题。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依法审批宗教建筑物建设项目、临时性佛事活动、千人以上常规性佛事活动以及跨地区教务活动等

4.规范执法,提升服务,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制发《关于开展“宗教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行动的通知》等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及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并加强执法岗位干部资格考试,严格持证上岗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发统一执法文书,配备法制审核人员5人,为本单位所有持证人员购买了执法记录仪,持续深化“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积极推进依法治州“法治账图”模式,建立单位、部门和岗位三级法治台账15册,绘制岗位法治导图64张,形成《台账导图汇集》。今年,我委有行政处罚案件2件。

二、存在问题

(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宣传载体不够。近年来,我州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并创新开展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对于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发展都取得了显著进步和成效。但与主流媒体之间的合作渠道和平台资源有限,能够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刊登报道的文章不多,导致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仅在本地得到成功应用推广,并未能上升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经验典型予以推广。

(二)寺庙社会化管理合力不够。我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特别是逗硬落实解决违规建设、违规举办宗教活动等问题的措施难以落地落实,主要寺庙社会化管理职能部门监督不力、执法不严,未形成有效管理合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1.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纵深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帮助推广宣传我州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的先进经验做法。持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深化厚植家国情怀、培育家庭美德、激发内生动力、推进“三交”相融,将实践行动工作成效转化为促进经济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实效,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有形有感有效。

(二)持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八五普法、“五二三”学教、“送法入寺”等活动为抓手,持续推动法律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普及到信教群众。进一步明确寺庙社会化管理职责任务,坚持谁普法、谁执法、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把寺庙社会化管理责任部门对职权范围的责任逐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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